【资料图】

文/梁宝欣

继广州、深圳两大一线城市官宣“认房不认贷”后,广东中山也于8月31日起实施“认房不认贷”政策。

据广东省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消息,8月31日,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山监管分局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提出,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通知》指出,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根据居民家庭申请或授权,提供家庭住房套数查询服务并出具查询结果,银行业金融机构据此执行。

《通知》称,上述举措是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精神,更好地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中山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认房不用认贷”释放的是“卖一买一”的需求,或换房需求,卖掉但有贷款记录,这本身是合理的需求,也是政策一贯鼓励的需求。而这种需求,也会释放二手房,从而带动刚需入市,促进房地产行业良性循环。

合富研究院数据显示,2023年7月份,中山全市住宅成交2560套,28.61万平米,环比下降26%,同比下降41%。此外,截至2023年7月31日,中山市住宅库存55523套,635万平米。

编辑:张蓓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