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多时间,70余万元货款未付,被告远在千里之外……这成为了山西省运城市闻喜县郭家庄镇31家农户心头的烦心“柿”。受理案件后,闻喜法院派出诉前调解工作组,远赴浙江,促使农户和客商达成调解协议并拿回了第一笔货款,交出了一份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答卷。
窗外艳阳高照,屋内欢声笑语。近日,闻喜县郭家庄镇西韩村莲坪居民组大院里聚集着一群村民,他们手里都拿着一个信封,喜笑颜开……村民们终于拿到等了两年多的柿子款。
纠纷起因
【资料图】
郭家庄镇是闻喜县的甜柿种植基地,村民大多以种植柿子为生。浙江商人蒋某自2010年起便在此地收购柿子,期间还引进柿子苗,帮助村民们增加产量和收入。2020年的秋天,村民们像往年一样将柿子出售给蒋某后,满心期待的等着收款,结果却杳无音信。
原来,因为不可抗力等原因,蒋某收购的柿子长时间滞留在路上,错过了最佳售卖时机,导致部分柿子变质,最后只能以低价出售,严重亏损。因无力支付柿子款,蒋某无法面对柿农,便断绝了联系。
依法维权
两年多讨要柿子款未果,31户村民来到闻喜法院起诉。法官在审查立案时发现,村民们提供的证据材料,没有书面买卖合同,没有被告出具的收据或欠条,只有一张张手写的流水账,还没有被告签名。在征求村民们同意后,法院将该31案委派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起初,调解员通过电话和微信联系上了蒋某,他对欠村民柿子款表示认可,但对村民们主张的单价和数量提出异议,认为需要重新对账,单价也要调整。就在调解员认为调解有望,积极与村民们沟通方案时,蒋某却失去了联系,电话、微信均不回复。诉前调解陷入僵局。
“这几百元、几千元关系到柿农一年的收成,我们去蒋某的户籍地,尽量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化解纠纷。”为妥善维护村民权益,闻喜法院当即协调检察院、司法局共同派员,成立诉前调解工作组前往浙江。
异地调解
诉前调解工作组一行晚上18点到达蒋某所在的兰溪市,放下行李就再次启程前往20多公里外的蒋某家。办案人员连续两天登门,先后见到了他年迈的父母和妻子徐某,但一直未见到蒋某本人。经过再三做家属们的思想工作,家属答应配合办案人员,联系蒋某回家。见到蒋某后,办案人员、村民代表、原告代理人一并开始对账。因为人数众多、账目不清、时间久远,对账工作持续了五个多小时。最终,双方关于出售柿子的农户和柿子数量等达成一致意见,形成对账明细。
本以为账目清晰后,双方很快就能达成调解协议,但此时又出现重大分歧。村民们认为当时约定的柿子单价是2.4-2.5元/斤,要求蒋某最低要按1.8元单价付款。蒋某则称当时约定的是随行就市,单价在1元左右,况且他收购的这批柿子最后是以0.2元低价出售,已经亏损了几十万,只同意按1.4元单价调解。
案结事了
翟某是31户农户代表,蒋某每次来闻喜收购柿子都是在翟某家吃住,农户们也是通过翟某介绍认识的蒋某。办案人员找准契机,和蒋某、翟某二人讲法理、讲情谊、讲诚信,聊到动情处,二人不禁相拥而泣。敞开心扉后,双方都愿意各退一步,最终以1.6元的单价确定调解方案。31户村民,其中6户与蒋某自行协商撤回起诉,另外25户均与蒋某达成付款协议,蒋某同意次日给付第一批货款5万元,余款分期付清。
调解方案达成后,法官对每户的款项进行分配,分别制作了25份调解笔录。待所有工作结束,法官们才发现已经是凌晨1点,调解工作整整进行了12个小时。第二日,蒋某如约支付了5万元。
案子结了,31户柿农的心安了。今年的柿子已经挂上枝头,不久的将来,又是满山遍野柿子红!蒋某有感于几日来法官们为农户和外地客商所作的努力、所付出的心血,他表示:今年柿子熟了,我还要做甜柿生意,还会再来山西、再来闻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