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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济宁市初中后高职高师录取要求
按照山东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依据我市公布的分数线及考生在网上填报的志愿,遵循“志愿优先、成绩优先”的原则通过高中阶段网上招生录取平台进行录取。
1.为确保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招生生源质量,根据上级文件、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划定并公布志愿填报和投档控制最低分数线,在分数线没有对社会公布之前,任何招生院校不得擅自录取学生。
2.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考生须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面试,首次志愿投档时根据考生成绩,按 1∶1.2 比例确定面试名单,面试合格考生由市教育招考院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成绩由高到低投档。
3.3+4 高职、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按我市公布的分数线及招生计划进行投档。上线考生超过计划数时,按 1∶1的比例投档。
4.3+4 高职首次投档后,由学校发预录取通知,考生因其他原因未报到的,从首次投档线下考生按中考成绩由高到低递补,直到满足计划或无志愿考生为止。
5.考生被投档录取后自愿放弃的,不得再次志愿填报、投档和录取。
6.录取用的考生成绩按考生中考成绩进行排名。录取按照招生计划类别、根据考生志愿,分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分数相同考生因计划的原因不能进行全部投档的,依次比对语文、数学、英语科目成绩,优先顺序科目成绩高的优先投档,若英语成绩也相同的,计算机随机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