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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修复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能够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加快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
新闻发布会现场
日前,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是四川省首次出台市场化推进生态保护修复的指导性文件。5月30日,省政府新闻办在成都举行《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介绍《实施意见》出台背景、重点等情况。
《实施意见》从总体要求、重点领域、参与机制、支持政策、保障措施等方面规范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明确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重要区域和工程类型。围绕投资主体关注的生态保护修复财政支持、融资渠道、用地保障、权益收益等问题,《实施意见》针对性地提出了规划支持、产权激励、指标使用、资源利用、财政支持、金融支持、用地支持等七个方面的政策措施。
为营造社会资本公开公平公正的投资环境,实现社会资本进得去、退得出、有收益,《实施意见》在规范参与内容、参与方式的基础上,明确参与程序,细化编制内容、审批程序、管理层级,确保全流程公开透明,保障社会资本权益。
此外,《实施意见》要求统筹协调各部门协同推进各类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提出典型项目奖补、造林补助、产业发展用地支持等激励政策,鼓励地方政府与政策性银行联合建立试点示范资金奖补机制。为拓宽投融资渠道、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潜力和创新动力,《实施意见》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统筹兼顾公益性和收益性包装项目。
下一步,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毗邻地区、成都平原、安宁河流域等地谋划打造一批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示范项目。
发布会上,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邓斌介绍了《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总体情况,省林草局二级巡视员黎治福介绍了林草部门在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方面开展的探索与实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等多家中央、省、市媒体参加了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