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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今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公元塑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元集团”)、实际控制人张建均、卢彩芬出具的《关于自愿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公司控股股东公元集团、实际控制人张建均、卢彩芬共同承诺,自2023年8月31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公司的股份,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产生的新增股份。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承诺,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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