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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消息,浙江省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规定的通知》。文件提出,明确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缴存职工家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家庭首套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20%;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家庭第二套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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