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番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广州市番禺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要求全区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通知明确,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可直接向区住建局反映。
《办法》共分总则、筹集与建设、保障措施、申请与分配、管理与监督、附则六章二十六条。通知明确了人才公寓概念、人才公寓面积、租金和租赁期限、人才公寓期满后的相关续租等管理规定、人才公寓分配原则和人才公寓的申请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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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政策解读
什么是人才公寓:由政府、政府委托的实施机构或其他社会力量建设筹集、面向本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人才供应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面向群体:持有番禺区人才服务卡(白金卡、金卡、银卡) 的人才,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在本区企事业单位 (商事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工作;2.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均无自有产权住房;3.申请人当前未享受本行政区域内有关购房补贴住房补贴政策。
人才公寓面积:人才公寓以满足不同层次人才居住需求为原则,面向中高层次人才的单套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以下为主,原则上不超过120平方米;面向高层次人才的人才公寓单套建筑面积按高层次人才服务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租金和租赁期限的确定:人才公寓租金以建筑面积计算,租金标准参照同区域、同品质、同类型住房的市场租金标准,由人才公寓的权属单位或者实施机构确定,人才公寓租金标准报送区发展改革部门。白金卡持有人可选择申请租住一套人才公寓并享受租金补贴或单独申领租住市场房源的租金补贴。租住人才公寓的,给予不超过120平方米/人、最长5年100%租金补贴,先缴后补,租住市场房源的,租金补贴标准为每月最高4000元,补贴期限最长5年。金卡持有人可申请租住一套人才公寓,给予不超过先缴后补。90平方米/人、最长2年50%租金补贴,银卡持有人可申请租住一套人才公寓,给予不超过45平方米/人、最长2年20%租金补贴,先缴后补。
人才公寓期满后的相关规定:人才公寓合同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期满后承租人仍符合人才公寓续租条件且需要续租的,经批准后可以续租,续租期间按人才公寓租金标准缴纳租金。承租人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向实施机构提出续租申请。租赁合同期满未在规定期限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应当在合同期满后60日内结清有关费用并腾退人才公寓。
人才公寓分配:人才公寓定向服务番禺区人才服务卡持卡人。白金卡、金卡人才以个人 (家庭)方式或单位整体租赁方式申请租赁人才公寓,银卡人才原则上以单位整体租赁方式申请租赁人才公寓。
人才公寓申请:申请租赁人才公寓的程序为:公布分配方案、受理申请、资格审核、配租公示、签约入住人才公寓。单位以整体租赁方式申请的人才公寓,实施机构与单位签订整体租赁合同,用人单位与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本单位职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将分配结果报送实施机构。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肖桂来 通讯员 吴穹 番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