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杨莉莎 通讯员 郭俊 湘潭报道


(资料图)

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攸关民生实事,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为进一步做优做强湘潭中医药事业,市医保局充分发挥医疗保障在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通过强化多元复合支付方式改革、优化权重与差异系数倾斜、深化中医药服务价格管理等,多措并举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遴选优势病种,彰显中医价值

“如果采用西医的治疗方式,需要动手术,打钢钉,多花钱不说,还会留下手术疤痕。”在湘潭市中医医院,对“桡骨远端骨折”患者采用中医骨伤复位技术为主的治疗,并通过DRG分组,实施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患者收效良好、恢复快,避免了二次手术的痛苦,且相较于西医手术治疗,费用大幅度降低。

这得益于湘潭市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实施中医优势病种医保付费改革新模式的探索。

为支持中医药发展,突出中医药“简、便、廉、验”优势,2022年,湘潭市医保局开始对14种中医有手术指征的骨科病种实行与西医手术病组同病同效同价,对部分以中医药治疗为主的中医优势病种实施按疗效价值付费,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更好地在DRG付费下体现中医服务价值,促进中医特色技术和操作的传承和应用,实现让“患者少花钱、医保控费用、医院有支持、中医得发展”的目标。

今年8月起,湘潭市在市中医医院中实行22个中医优势病种与西医病种同病同效同价,进一步扩大了中医优势病种范围。

有序调整激活力,融入中医特色促传承

试点开展小儿推拿疗法等11项中医药特色明显、体现中医创新和临床价值、疗效肯定的特需中医医疗服务项目;调整中药化腐清创术等6项具有传承价值、功能疗效明显、患者广泛接受、特色优势突出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开展“4+6”个中医优势病种门诊和住院按病种收付费管理;进一步规范中药饮片价格管理将部分中药饮片、中成药等纳入门诊慢特病诊疗和医保支付范围,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慢特病防治中的作用……

去年4月,湘潭市中医医院、湘乡市中医医院、湘潭县中医医院开始DRG实际付费,实施以按病种分组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在实施过程中,除常见以西医治疗为主的病组纳入DRG实际付费外,同步实行10个中医优势病种按单病种定额支付、14个中医骨科病种实行与西医手术同病同效同价付费,个别中医治疗为主的科室实行按项目付费,恶性肿瘤晚期、中风偏瘫、压疮糖尿病足等需长期住院治疗的病种实行按床日付费。

同时,湘潭市多措并举支持发展中医诊所、门诊部和特色专科医院,对141家符合条件的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及时纳入医保定点管理范围,并通过新一轮DRG权重谈判工作,协商谈判将五个与中医操作密切相关的细分组权重上调,权重调整向中医医院适当倾斜,对有国家重点学科的市中医医院提高差异系数2%,支持中医重点专科发展。

压实责任优服务,探索医保支付“最优解”

在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过程中,市医保局实行“一个重点问题、一名局领导牵头、一个责任部门、一直负责到底”的“四个一”服务机制。从纳入医保支付管理到全程跟踪服务,市医保局建立了“分重点、分难点、分节点”支持中医药发展的调研方向和常态化调度机制,不定时收集各中医医院在发展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对急需医保政策加强扶持和倾斜的方面,分类梳理建立问题台账,快节奏、高效率推进医保政策支持中医药发展工作。

“医保DRG付费综合改革下适合中医药特点的付费方式,既保障了临床疗效,节约了医疗成本,又减轻了患者负担,实现了三方共赢。”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市医保局将落实“四敢”要求,进一步扩大优势病种范围,探索中医诊疗与医保付费结合的有效路径,为做优做强湘潭中医药事业贡献医保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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