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申请期限是多久
劳动仲裁申请期限是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的五日内,就需要决定是否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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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劳动仲裁受理范围有哪些
劳动仲裁受理范围有: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经济补偿或者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找法网提醒您,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是:
1.劳动仲裁申请书。写明申请事由,一般一式两份,若被申请人为多数,则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则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等。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