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作为贵州省第一大消费品产业,不仅具有地标价值,也是促进当地经济建设非常重要的一扣。在中国,提到“金沙”而不带“江”字时,许多人可能会联想到“金沙酒”,而实际上金沙酒是因产自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而得名。

金沙县坐拥一江一河,位于赤水河上游,横跨乌江,是贵州酱酒三大黄金产区之一;东临仁怀,北依习水,与茅台、习水形成三足鼎立之势,地处世界黄金酿酒带;四季分明,温度适宜,地形低洼,天然沃土,是不可复制的优良酱酒产地之一。金沙县域内所产的糯高粱颗粒坚实饱满,淀粉含量高,是茅台酒、金沙酱香型白酒的原料基地。

2019年,毕节市明确了“毕节白酒产业的发展,必须以金沙产区为引领,做大做强酱酒产业,持续巩固金沙在贵州酱香白酒产区的金三角地位,迅速把金沙县打造成为酱酒黄金产区,形成以赤水河流域为核心的酱酒黄金带,以金沙酒业为代表的赤水河上游中国酱酒的核心产区”。

2021年,《贵州省“十四五”工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中,明确将金沙作为重点产区发展,依托酱香型白酒生产优势,发展白酒产业核心品牌,整合产业资源,优化产业结构,合理布局产业空间,将金沙白酒工业园区建设成贵州特色工业示范区。同时,金沙被纳入《贵州省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产区保护规划》,布局发展优质酱香白酒产业,引进优强企业入驻,着力打造优质白酒产业集群,全面加速向“百亿级”白酒产业进军。

一个产区想要崛起,离不开领头企业的带动,也绝少不了后续梯队的跟进。据有关数据显示,金沙县现有酒类制造企业20余家,其中规模以上的企业主要有4家,分别为金沙窖酒、金沙古酒、金沙回沙老酱、金沙春秋酒业。核心企业与产区之间的关系是紧密相连的,对于金沙产区来说,仅有一个金沙窖酒是远远不够的,产区发展必须拥有更加广阔的产业视野与产业链。就如金沙窖酒同处赤水河上游“金沙产区”的数十家酒企,它们皆属于“大众酒/基础性”酱香白酒品牌,在金沙产区发展过程中,唯有共同做大市场蛋糕,以“竞合”姿态运用好产区公共资源,产区品牌与市场效应方能得以展现。

《贵州省“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规划》提到,要“以赤水河流域产业带为核心,重点规划布局仁怀、习水、金沙等优质酱香型白酒产区”。将金沙产区打造成继茅台之后的第二个酱香名酒产地是金沙县域内酒企为之努力的共同目标,这个目标需要产区内所有酒企和毕节市/金沙县政府站在更高产业高度,全面培育产区酒企,各企业间团结一致,共同打造金沙产区品牌形象,以产区品牌影响力推动推动产区建设真正迈上新台阶,助推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

当前,白酒行业进入新一轮发展周期,资本力量通过敏感嗅觉将白酒行业锁定为新时期的追逐对象。2022年10月末,华润啤酒曾公告表示,将以123亿元收购贵州金沙窖酒酒业55.19%的股权。2023年1月10日,华润啤酒发布完成收购贵州金沙酒业55.19%股权公告。公告称,增资完成及购股完成的全部先决条件经已达成,并已于1月10日完成股权转让交割。这是近年来酱香白酒市场最大一宗并购案,从宣布收购到收购完成,华润啤酒历时仅2个多月。但仓促收购带来的后果可能是尽调不严,评估失实,华润可能只是买到了一个“酱香泡沫”。数据显示,金沙窖酒2021年营收超60亿,华润从湖北宜化手中购买55.19%股权花了123亿,2022年10月25日晚华润啤酒发布公告后,26日大跌6%。2022年金沙窖酒营收不足30亿,渠道高库存,经销商网络和业务团队动荡,价格严重倒挂。据悉,金沙窖酒还成立了市场督察部,对线下低价和跨区低价抛货展开重点治理。这样一来,经销商以往囤积的货物将面临“砸在手里”的风险,降价又不能,不降价又无法脱手。实际上,金沙窖酒这种限定向第三方转售商品最低价格的行为还涉嫌“纵向垄断”,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违法了《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可能会受到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贵州茅台和五粮液就曾因实施类似的价格垄断行为分别被罚2.47亿元、2.02亿元,金沙窖酒此举存在重大的法律风险。

近年来,金沙窖酒便以历史原因而取得的“金沙”商标和“金沙回沙酒”地理标志为倚仗,以各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对当地酒企申请的含有“金沙”二字的商标提起异议申请、申请宣告带有“金沙”二字的商标无效、提起商标侵权诉讼等),对金沙县酒类的其他同行企业进行商业打压,想要达到垄断金沙产区酱香型白酒的生产、销售,从而达到将“金沙”这一公共地名、公共资源独家占有的目的。虽然金沙窖酒在相关案件中主张“金沙”的含义是“金色的沙子”,“金沙”作为知名酱香型白酒产区,“金沙”使用在白酒类产品时,相关消费者必然将其与酱香白酒产区的贵州省毕节市的金沙县县名相联系,其金沙县的地名含义远超其“金色的沙子”的含义,金沙窖酒在实际使用、宣传的过程中也从未体现过“金色的沙子”,而是称其产品来自“金沙”产区。显然华润收购的收购也是奔着“金沙”产区特色酱酒而去,而不是收购“金色的沙子”。

专家对此指出,公共资源不应该异化为个别机构、商标持有者手中的敛财道具。根据《商标法》相关规定,“金沙”作为一个县名称的时候,本质上是一个地域公共资源,任何人或者企业机构皆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使用,不得作为商标。该规定最早见于1993年修正的《商标法》(我国1982颁布的首部《商标法》中尚无此项规定),其立法目的在于避免相关公众对商品产地的误认或市场主体借此攫取不正当的竞争优势。在专业人士看来,金沙窖酒此举确有利用“金沙”商标实现垄断公共资源、打压商业同行的不正当竞争目的之嫌。当本就不合理存在的商标严重威胁到社会公众利益,甚至影响到县域经济大政方针,其产生的不良社会影响已远超其应保护的信赖利益,长此以往也将给贵州省内各酒企带来十分恶劣的负面影响,日后恐被其他企业效仿同等手段用以打压竞争同行,破坏当地产业经济的健康发展。

在今年3月24日举行的业绩说明会上,华润啤酒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首席执行官侯孝海强调,“华润啤酒长期看好中国白酒产业,本着长期主义的主张来对白酒产业进行布局和运营”,并提出在“啤白双赋能”之外,推进“白白共成长”,短期内便实现百亿目标。华润对金沙的成功并购已然为酱酒带来新利好,其对酱酒产业的布局也将让行业变得更成熟与健康;与此同时,华润作为知名央企应发挥龙头企业的良好示范与引领作用,让同产区酒企之间竞争变得更有序、公平,合力助推金沙产区白酒经济稳中向好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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