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191)
会 议 资 料
股权登记日:2023-09-12
(资料图片)
会议召开日:2023-09-15
会 议 议 程
序号 会 议 内 容
一 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幕
二 介绍出席本次现场股东大会股东出席情况
三 选举现场会议监票人、记票人
四 对如下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表决:
对上述议案现场表决情况进行统计,并公布现场会议表决
五
结果
六 律师对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 会议闭幕
议案一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各位股东:
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内蒙古
自治区包头市国家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路”变更为“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包 头 市 东 河 区 铝 业 大 道 40 号 ” ; 邮 政 编 码 由
“014030”变更为“014045”,具体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章程工商备案事宜,授权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请各位股东审议。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二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
况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五条 公司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 第五条 公司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
头市国家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 头市东河区铝业大道 40 号 邮政编
路 邮政编码:014030 码:014045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 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
开临时股东大会: 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章程所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章程所定
人数的 2/3(即少于 5 人)时; 人数的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
股本总额 1/3 时; 股本总额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
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三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 第八十三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
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董事候选人提名方式和程序:第一 董事候选人提名方式和程序:第一
届董事会的董事候选人由公司发起人提 届董事会的董事候选人由公司发起人提
名;第二届及以后董事的选举或更换由 名;第二届及以后董事的选举或更换由
董事会提名,或由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董事会提名,或由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监事候选人提名方式和程序:第一 监事候选人提名方式和程序:第一
届监事会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由公司 届监事会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由公司
发起人提名;第二届及以后股东代表监 发起人提名;第二届及以后股东代表监
事的选举或更换由监事会提名,或由单 事的选举或更换由监事会提名,或由单
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 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
名。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经职工 名。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经职工
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
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股东大会就选 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股东大会就选
举董事进行表决时,应实行直接投票制; 举董事进行表决时,应实行直接投票制;
就选举监事进行表决时,可以根据股东 就选举监事进行表决时,可以根据股东
大会的决议,实行直接投票制。 大会的决议,实行直接投票制。
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
事的,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中小股东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披
露表决结果。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
职权: 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
报告工作; 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案; 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方案; 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补亏损方案; 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 (六)制订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
更方案; 更方案;
(七)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七)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八)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 (八)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
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公司形式的方案; 公司形式的方案;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
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 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
联交易等事项; 联交易等事项;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
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 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
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 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
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 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
惩事项; 惩事项;
(十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
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六)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 (十六)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
检查经理的工作; 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
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四个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 委员会四个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
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 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
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 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
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 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
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 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
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 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
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 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
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 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门委员会的运作。 的董事。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
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本次章程修订中涉及的注册地址变更内容,最终以政府主管
部门核定为准。
请各位股东审议。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三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特修订本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包头华资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请各位股东审议。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四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刊登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
请各位股东审议。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五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上的《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请各位股东审议。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六
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刊登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
请各位股东审议。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七
关于修改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刊登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
度》。
请各位股东审议。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