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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省印发《湖北省学校周边安全区域管理办法》,从安全区域划定、安全区域管理、部门及学校职责等方面作出相关规定,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障师生安全。该办法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在湖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200米范围内建立学生安全区域。高压电线、长输天然气管道、输油管道严禁穿越或跨越中小学校。

根据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周边50米范围内的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设置学生、家长等候区、护学通道、临时停车位,建设隔离栏、隔离墩、减速带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中小学校园周边50米范围内,禁止售卖烟(含电子烟)、酒,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已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待其许可期满后不予延续;禁止设立彩票点,已有的彩票点,民政、体育等彩票主管部门应引导其逐步搬离或有序退出。相关主管部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违规主体从严处罚。

此外,规定还指出,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禁止设立成人性用品商店等场所,禁止违规摆摊设点。

据了解,学校周边安全区域管理工作实行日常管理、专项整治和集中整治行动相结合的方式方法。各地每年应当开展两次集中整治行动,3月至5月为春季集中整治时间,9月至11月为秋季集中整治时间。(总台记者 冯成 彭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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