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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适用范围、运行使用流程、工资支付监控预警规范等内容,对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施全流程监管,从源头预防制度不落实问题。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是指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地银行业金融机构开立的、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专用存款账户。

《通知》明确,要进一步优化专用账户的开立流程、规范账户使用及账户撤销环节。在账户开立环节,开户银行要规范优化服务流程,配合总承包单位规范做好专用账户开立和管理工作,及时在业务系统中对账户进行特殊标识。

在账户使用环节,建设单位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的数额或者比例等,按时将人工费用,即建设单位向总包单位拨付的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工程款,拨付至总承包单位的专用账户。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且数额应当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开户银行不得将专用账户资金转入除本项目农民工本人银行账户以外的账户,不得为专用账户提供现金支取和其他转账结算服务。

在账户撤销环节,《通知》首次明确了撤销流程及所需材料,同时要求开户银行依据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知书取消账户特殊标识,按程序办理专用账户撤销手续。

《通知》的出台,首创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人社+金融”联动监管机制,弥补了本市没有专门就专用账户管理出台规定的空白,能更好地实现监测预警处置全流程闭环管理。

“人社+金融”两部门联合制定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规范管理政策,依托“北京金融综合服务网”实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数据共享,通过大数据分析、重点指标监测,主动识别及早发现欠薪风险隐患。建立全覆盖的专用账户监测预警体系,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授权银行将人工费拨付、工资发放数据上传至农民工工资监控预警平台,并实现与农民工实名制、工资支付及考勤等大数据比对,提升关联预警效能。

北京晚报 记者 王天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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