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出台了《深圳市公立医院健康促进工作规范》(简称《规范》),明确了公立医院应当将健康促进工作作为推进健康深圳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规定了医院制定健康政策、优化健康环境、开展健康教育、实施健康管理、加强健康评价的具体要求。《规范》于2022年7月15日正式实施。
在健康政策方面,《规范》明确实行全员健康教育责任制,提出公立医院健康教育工作不只是健康教育科室和健康教育专职人员的事,要求“医院各科室配备健康教育兼职人员,实行全员健康教育责任制,明确导医、医技护、行政管理以及后勤服务等各岗位人员的健康教育工作责任”。同时,为了调动医务人员参与健康教育工作的积极性,《规范》要求“制定健康教育工作奖励制度”“将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情况作为职称评定依据并纳入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个人评优评先的一项重要指标”。
在健康环境方面,《规范》明确了健康促进工作设施设备、就医与诊疗环境、特殊人群需求、餐饮环境、厕所卫生、医废和垃圾处理、无烟环境、酒精饮料管理和精神文化建设等内容。
在健康教育方面,《规范》提出扩大健康教育服务范围,医院将逐步由单纯医疗型向综合健康服务型发展,从院内服务扩大到院外服务,从个体服务扩大到群体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