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当日起算),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区住房保障部门接受实名举报。

公司咨询电话:021-57427878,021-57420295

区住房保障部门监督电话:021-57417077

(转自:上海奉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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