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这款药丸是我太爷爷在山上炼制的,能治风湿、关节痛、骨痛病。”龙某、胡某付、胡某友、龙某乙四人在各个菜市场、超市门口向围观人群,特别是老年群体推销所谓的能包治百病的“祖传秘方”。2020年8月至9月间,被告人龙某参与作案5起,诈骗数额9500元;被告人胡某付参与作案5起,诈骗数额7600元;被告人胡某友参与作案3起,诈骗数额6200元;被告人龙某乙参与作案4起,诈骗数额5000元。最终,龙某乙等四人因犯诈骗罪,被石狮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八个月不等,并各处罚金2000元。

“我帮你测试一下你体内的湿气重不重。”龙某等人通过在被害人手上涂抹药水后颜色变化来判定被害人体内的湿气,随后威逼利诱推销“祖传秘方”,以此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

“他说平时一颗药丸要卖280,那天我买了8颗,收了我1500元。”今年将近60岁的刘某因患有腰椎间盘突出,听信了龙某等人的虚假宣传后,通过微信当场转了1500元给龙某。和刘某有着同样遭遇的赵某,在菜市场门口看到有人在卖药,宣称“免费送药,专治风湿病”便上前了解,在龙某等人的巧言令色下,赵某通过微信转账1800元购买了“治疗风湿”的药酒。

石狮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8月14日至9月1日间,被告人龙某、胡某付、胡某友、龙某乙经事先预谋,分分合合在南安市、晋江市、石狮市等地,以检测、治疗风湿等疾病为由给被害人涂抹自行调制的药酒,后谎称被害人病情严重需要购买“祖传药丸”(实际为山楂丸)治疗,或者虚构不涂抹解毒药酒就会导致手发黑致残的事实,骗取被害人钱财。

石狮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龙某、胡某付、胡某友、龙某乙分分合合,共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用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公民钱款,均属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在街头巷尾、菜市场等人员流动频繁的地方,经常会出现一些打着“祖传秘方”“包治百病”旗号的摊子,声称吃了他们的药便可以药到病除。实际上很有可能是一些不法分子按照统一的诈骗话术为被害人分析、诊断病情,将被害人的病因归结为某种特殊原因,以此推销号称为被害人对症熬制的“祖传秘方”中草药,诱骗被害人购买,从而骗取钱财。一些老年人因长期患有慢性疾病,多次治疗没有痊愈,便转而投向“祖传秘方”,而实际上,所谓“祖传秘方”药品不过是换了包装的处理过的普通植物或食品,这些不法分子不具备生产药品的资质条件,也没有生产许可证,不仅骗取钱财,更重要的是影响了老年人们科学诊断、正确用药,延误了治疗时间,具有很大的危害性。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特别是老年朋友们,民间所谓的秘方、神药大多缺乏科学依据,如患有疾病,一定要擦亮双眼,切勿“病急乱投医”,落入骗子精心设计的陷阱,而应选择具有相关资质的正规医疗机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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