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要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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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时间最长不超过六十日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第五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二、交通事故伤残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的项目有:

1.医疗费

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2.误工费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七级伤残赔偿8年。

三、申请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流程是什么

找法网提醒您,申请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流程如下:

1.委托人向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委托;

2.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

3.司法鉴定人审核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并可以查阅、复制相关资料;

4.司法鉴定人作出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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