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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日报讯(记者 李锦)“我在健身中心给孩子报了游泳班,但游泳班未按时开班,我能否要求健身中心退费?”8月22日,银川市民王女士拨打宁夏日报新闻热线18909599991反映。

王女士告诉记者,7月23日她给孩子在永宁县望远镇活力南岸健身服务中心报了游泳班,支付了10节课共计780元的费用。“原本想让孩子利用假期学学游泳,但报名后没两天,就得知游泳馆因消防验收不合格开始整改。”王女士说,她多次联系健身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得到的答复是等健身服务中心整改后开业了,才能予以解决。

当天,记者联系活力南岸健身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说,中心因整改延误了开业时间,对于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只能等健身中心正式运营后,再根据消费者的诉求制定具体解决方案。

健身中心游泳培训未按时开课,顾客可以退款吗?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银川分所律师伏琳说,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合同解除分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消费者支付了款项履行了合同义务,健身中心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培训内容,因其消防验收不合格且其整改未能在暑期内验收通过,最终导致消费者未能在约定的暑期参加培训,王女士可主张健身中心承担违约责任,其中包括要求健身中心退费的诉求。伏琳提醒,消费者在签订消费合同时,要重点关注有效期、次数、退款规则等合同条款,并妥善保管所签订的合同及商家开具的收款和付款凭证等,以便将来维权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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