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虹口城管曲阳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获悉,杨浦区某酒店已缴纳了偷倒建筑垃圾的行政罚款。这意味着,虹口城管曲阳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与杨浦城管四平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跨区联动执法“首战”告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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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口城管曲阳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装修垃圾属于建筑垃圾,有一套专门的清运处置流程,一些业主和装修人员图方便、图低价,将这些垃圾交给社会上不具备相关资质的人员处置。这些人员往往趁夜将建筑垃圾偷倒在路边空地,破坏公共环境,影响公共安全。由于城管执法的前提是证据链完整,一些不法分子瞄准了多区交界地带实施违法行为,因为一旦跨区,将大大增加城管调取监控、上门执法等的难度。今年6月底,执法队与毗邻的杨浦城管四平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召开联系会议,决定对此类情况开展联合治理。
7月11日深夜,一辆荷载大包小包的电动三轮车,从杨浦区方向逆向驶来,拐进了曲阳路街道辖区内的中山北二路密云路路口。短短数秒,绿化带旁的人行步道上就堆满了建筑垃圾。而后,他便驾驶三轮车“风驰电掣”在夜色中。面对这样的“熟手”,即使附近有值班人员,也很难当场“抓现行”。
通过监控了解情况后,曲阳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即刻成立工作专班,并马上与杨浦城管四平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取得联系。递交公函后,及时调取了杨浦公安监控。根据监控“按图索骥”,最终锁定该电动三轮车是从四平路街道辖区内某酒店驶出,一路逆向从中山北二路行驶至密云路中山北二路路口,最后实施跨区偷倒垃圾行为。
为了确认偷倒垃圾行为该酒店是否负有责任,在四平路街道管理部门和城管执法人员的通力协助下,大家从路口周边的监控录像获取了有关线索证据,并通过广泛调查和信息收集,确认产生建筑垃圾的责任单位就在酒店内。在与相关负责人的沟通中,又再次确认其确实将建筑垃圾交给了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证的个人进行处理。
有了“铁证”,虹口城管曲阳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马上对该案立案查处。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三条“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及《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执法队向该酒店制发了行政处罚书。近日,该酒店按规定缴纳了罚款。
作者:单颖文
受访者供图
编辑:占悦
责任编辑:苏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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