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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省文旅厅发布《湖北省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后简称《办法》)。

《办法》提出,湖北省文化和旅游信用评价结果总分为 100 分,评价结果等级分为 A(优秀)、B(良好)、C(中等)、D(较差)4 类。各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依据信用评价结果对文化和旅游行业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将行业信用评价结果作为确定“双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的参考依据,对于行业信用评价等级不同的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采取不同的抽查政策。

【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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