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在财税[2016]36号附件1中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第(六)项明确规定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项目包括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等,并未包括旅游服务。

2、旅游服务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应从以下方面把握:如果这项旅游服务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支付的旅游费不能作为进项税额抵扣;但是,如果支付的旅游费用于生产经营,比如公务考察时,由旅游公司统一安排交通和住宿,支付给旅游公司的支出属于用于生产经营的,这部分费用支出的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

3、即旅游服务支出用于生产经营作为进项税额才能抵扣,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不能抵扣。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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