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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称自己有关系,给钱就能落户,张某某从16人处骗得100余万元。

8月23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普陀区检察院”)获悉,近日,该院办理了一起落户诈骗案,案件被害人16名,涉案金额高达百万。7月18日,经该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张某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三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涉案转账记录 普陀区检察院 供图

普陀区检察院介绍,2022年3月,张某某骗朋友说,自己有关系,认识社保中心的领导,给钱就能帮忙落户上海,由于张某某在公司负责人事工作,主要业务是帮公司同事办理社保公积金,朋友对他能帮忙落户一事深信不疑。

2022年11月中旬,石女士也听说了同事张某某的“神通”,主动找到张某某询问上海落户事宜。张某某向她开价9万元,并承诺2个半月的时间就可以批下来,石女士和张某某认识十余年,同事滤镜让她很相信张某某,于是石女士转账9万元,幻想2个月后自己能拥有上海户口。

12月,石女士突然想到,自己父亲在老家河南社保缴费断过,这会影响父亲退休金的发放,正常渠道是办不了的。她再次找到张某某,询问能否帮父亲续交社保,张某某表示:“我办社保这么多年,也有些人脉,正好认识你们当地的领导,能办!你放心!”两人谈好8万元用于续交父亲社保,3万元作为好处费,于是石女士又转了11万元给张某某。

涉案转账记录 普陀区检察院 供图

张某某的名声逐渐在一定范围内传播开来,从2022年3月至2023年2月,张某某共从16人处骗得100余万元。

然而,张某某根本没有能力兑现自己的承诺,只能找借口不断拖延。2023年2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到派出所自首,他到案后承认,自己完全无法搞定户口等事项,所说的一切都是假的,骗来的钱一部分还网贷,一部分挥霍掉了。

审查后,检察官认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张某某有自首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7月18日,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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