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于扬 李玉坤
一直以来,周口市持续开展违规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工作,通过日常排查、问题线索举报等,发现仍有个别机构和个人无视国家“双减”政策,违规组织开展学科类培训。大河报·豫视频记者6月26日从周口市教体局获悉,日前,该局通报6起违规组织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典型案例。
川汇区查处2起违规培训案例
(资料图)
6月17日上午,川汇区教体局根据群众举报,位于川汇区七一路与八一路交叉口民生证券楼上三楼有机构违规开展学科培训。经核查,该机构名为“百思达教育”,为一家无证有照机构,负责人为朱某辉,现场正在组织11名学生进行数学学科培训。
6月18日上午,川汇区教体局根据群众举报,位于川汇区建安路与育新街交叉口西南角程守业拉面西10米临街楼四楼有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经核查,该机构名为“智优教育”,为一家无证无照机构,负责人为李某雨,现场正在组织13名学生进行小学数学、英语学科类培训。
处理结果:一是约谈机构负责人,当场下达停办通知书和行政处罚文书,向其宣讲国家“双减”政策及相关规定,并要求其保证不再开展违规培训活动。二是登记学生信息并建立台账,将学生名单告知相关学校。三是责令机构限期消退学生学费。四是将其列入黑名单并保持持续追踪,防止其死灰复燃。
商水县查处2起机构违规宣传案例
6月1日下午,商水县教体局根据群众举报,发现位于商水县健康路与周商路交叉口同和堂大药房二楼的某机构违规开展暑期幼小衔接培训宣传。经核查,该机构名为“直映教育”,为一家无证机构,负责人为杨某杰,在商水县违规宣传暑期幼小衔接培训,未收费及开班。
6月1日下午,商水县教体局根据群众举报,发现位于商水县健康路东段二小西30米路南的某机构违规开展暑期学科类违规培训宣传。经核查,该机构名为“美天教育”,为一家无证机构,负责人为李某征,在商水县违规宣传学科类培训,未收费及开班。
处理结果:一是要求机构立即拆除宣传海报,没收宣传彩页,停止一切违规宣传活动。二是向其宣传国家的“双减”政策,要求其务必遵守国家各项政策规定,并承诺不再开展违规培训宣传和不进行违规培训。三是将其列入“黑名单”,继续关注跟进。
沈丘县查处1起违规培训案例
6月6日上午,沈丘县教体局在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排查活动中,发现位于沈丘县和谐新村小区一楼内有机构违规组织学科类培训。经核查,该机构名为“小清华托管”,为一家托管类机构。负责人为梁某辉,现场有1名培训老师正在给1名学生进行“一对一”培训。
处理结果:一是对其宣讲国家“双减”政策,要求其务必遵守国家各项政策规定。二是要求该机构负责人写出保证书,承诺不再开展学科类违规培训活动。三是将该机构列入黑名单,并对其持续进行追踪,防止其再次出现违规培训行为。
郸城县查处1起违规培训案例
6月15日晚上,郸城县教体局在联合专项检查中,发现位于郸城县民水路与和谐路交叉口南50米路东一商铺内有机构开展违规学科类培训。经核查,该机构无具体名称,负责人为李某。现场发现1名培训老师、10名学生,该场所设施简单,有一定的安全风险隐患。
处理结果:一是对该机构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向其宣传国家的“双减”政策,要求其务必遵守国家各项政策规定,并承诺不再有违规培训行为发生。二是责令该负责人立即就地解散培训班,联系学生家长,安全疏散学生回家,并依法依规合理退费。三是责令负责人关闭该违规培训场所,撤走桌凳等教学器材。四是将该机构列入“黑名单”,进行重点巡查,防止死灰复燃。
下一步,周口市教体局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对违反“双减”政策行为的检查和处罚力度,切实推动“双减”工作落实到位。
来源:大河报·豫视频 编辑:大河报豫视频编辑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