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迎泽西大街一地块因13年未开发,近日被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示,将接受调查。根据相关规定,该地块若未按规定缴纳闲置费且继续闲置,或将被收回。
8月7日,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闲置土地调查公告》,山西亚泰圣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嫌构成闲置土地。
根据公告,山西亚泰圣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4日与原太原市国土资原局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获得迎泽西大街8号,迎泽西大街以南、农行山西分行以东、万柏林中心医院、前北屯村以北一面积为15991.1平方米的地块使用权,地块用途为住宅、商业用途,双方对土地的动工日期进行了约定,为2010年12月4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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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的2010年10月,亚泰圣景公司又取得了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以南、大王路以西502.78平方米地块。
但上述宗地至今未动工建设,涉嫌构成闲置土地。在公告公示30日之内,亚泰圣景需向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供土地权利证明文件、宗地是否闲置的原因说明及辅证,若未在规定时限内向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供相关证明,将根据其他调查材料进行闲置土地认定。
记者了解到,闲置土地通常大致分为三类: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超过出让合同约定或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定的动工开发期未动工开发的;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超过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定的动工开发期限未动工的;已经动工开发建设,但已开发建设的土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的,或者已投资金额占总投资金额(不含出让金)不足25%的,且未经原批准用地的政府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一年的。
对于县、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认定闲置土地的闲置时间满一年未满两年的,土地使用者应当缴纳土地闲置费。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闲置费原则上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出让价款的20%收取;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闲置费原则上按照划拨权益价的20%收取。相关部门负责核算和收取土地闲置费,在书面通知闲置土地使用者缴费的同时,还应当责令土地使用者限期动工开发。
土地使用者拒不缴纳土地闲置费的,相关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闲置超过两年,依法无偿收回或协议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后,做出《收回闲置土地使用权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其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山西省土地学会秘书长任晓亮说,相关部门收回闲置土地是为了更好地利用土地,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在近年,不仅是我省,全国各地均有用地单位购置获得的地块被收回的现象,这样的处罚对用地单位起到警示、鞭策、督促作用,希望手中有待开发土地的单位在约定相应时间内开始动工。
相关媒体统计的资料显示,省城2022年公示的闲置土地清单共有100宗地,总用地面积超359万平方米,涉及综改区、汾东商务区、长风西片区、南内环西煤气化片区、三给片区、晋阳湖片区、高铁南站片区、杏花岭北、太重片区等热门区域,用地性质涵盖住宅、商务金融、工业、教育、其他商服、公共设施等。闲置土地清单所列的用地单位中,以房地产企业为主,这当中既有山西本土企业,也有耳熟能详的品牌房企,这些房企此前曾大量拿地,但由于多重原因,地块开发并不顺利,构成闲置。
目前,省城的土地市场成交并不活跃,全城待开发及闲置土地面积却在增加。业内人士介绍,在楼市黄金时代,相当一部分房企开发运营能力有限,通过各种手段拿地、抢地,寄希望于通过囤地实现土地增值来获得利润。还有部分企业拿地之后,先行开发易售、易变现的住宅,对商业、教育等用地开发较慢,带来土地闲置。而作为不可再生资源,闲置土地面积增多,会减少楼市及住宅供应,波及公建及非住宅类民建土地资源分配,阻碍全城土地、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影响城市经济发展。
来源:山西晚报全媒体记者 贾蔚然、住在太原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