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极目新闻评论员 徐汉雄
8月20日,有游客反映称,他在山东日照一处基地游玩时,明明已经购买了游船船票,但上船后才知道,想上游船二楼,还要另外掏10元钱。22日,该基地售票处一名工作人员介绍,10元钱系船员收取,与售票处无关。游船二楼观光平台承重有限,通过收费可以限制上楼游客数量。(据8月22日极目新闻《游客称购买船票后上游船二楼需再交10元,景区:二楼承重有限,船员通过收费限制游客数量》)
“但船员也不会强制收费,是否上楼参观全凭游客自愿。”该工作人员介绍,游船二楼是驾驶舱,还有个观光平台,平台上有船员自费购置的望远镜,所以这个收费也算是船员们在不影响服务和驾驶安全情况下的一种创收形式。而且,观光平台承重有限,无法承载太多游客。通过收费,也可以限制上楼游客数量,避免影响安全驾驶。
游船内部(来源:视频截图)
这个说法引来网友质疑,如果是观光平台承重有限,还会影响安全驾驶,那么,就应该是谢绝参观,不宜对游客开放。如果交钱就可以参观,难道交钱后就不影响安全了?如果为了10元钱,就可以将安全驾驶置于一边,这安全也太不值钱了吧。既然设了观光平台,允许游客花钱参观,又拿安全来说事,岂不是自相矛盾。
从安全角度而言,对上船的游客数量进行限制,这个并没有错,游船不能超载,这是肯定的。如果游船二楼的观光平台承重有限,也可以限制上去的人数,但不应以加价收费的形式来限制,因为游客上船时已买过票了,上楼又要加价,形同二次售票,显得吃相难看。为了参观安全,可以引导游客按顺序登上观光平台,防止人多拥挤,以收费来维持秩序,说白了,不过是找个借口创收。
如果平台上有船员自费购置的望远镜,船员因此可以自行收费,这个逻辑就显得荒谬。难道船员可以自行创收,谁给的权力可以这么干?船上的其他工作人员是不是都可以如法炮制,各自划一块地盘收费?船头、船尾、船中、船舷边是不是都可以分区域另外收费,如此一来,岂不是乱了套。
据网友在留言中反映,上游船二楼还需另外收费,基本上是潜规则,不少游船都是这样的。“升舱就单收费了,上面可以喂海鸥,下边喂不了。”如果是这样,真是咄咄怪事。按这种收费的逻辑,长城也可以分层收费,游客每往上爬一个垛口,就另付一次钱,一些名楼、名塔之类也可以分层收费,欲想更上一层楼,就得另外再付费。因为不同的高度,视野与风景不一样嘛。
上二楼还需另外收费,显然是不合理的。2018年国庆节期间,媒体报道过千岛湖游船加收“上舱座位费”的现象:游客在付完195元购买千岛湖景区门票和大船票后,再登上游船二层却被加收20元“座位费”,且这20元并不包括旅途全程的“二层费用”。如果搭船前往第二站,要登上游船二层,还要加收5元的额外费用。媒体曝光后,相关游船被停航处理,并启动问责程序;千岛湖风景旅游委员会表示将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服务技能和服务品质,杜绝私自、擅自向游客收取任何费用事件的发生。
可见,加收“上舱座位费”是没有依据的,不得人心,也得不到支持。对这种擅自收费的乱象,还靠管理部门加以规范才是,不能视而不见,听之任之。如果这种“潜规则”堂而皇之存在,恰恰是影响旅游秩序的不可承受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