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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保险报网讯【实习记者 经淼】
日前,辽宁银保监局联合多部门印发《辽宁省银行业保险业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坚持部门联动、协同推进、突出重点、整合力量、精准施策的工作原则,强化资源统筹,积极支持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努力增强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充分释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红利,《实施方案》要求,以乡镇为单位落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主责任银行制度,组织好信贷需求摸排,简化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审批流程,建立风险补偿金专户,确保资金精准用于贷款户自主生产经营,坚决杜绝“户贷企用”等违规行为。优化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实施方案》提出,支持银行保险机构在重点帮扶县设立分支机构,确保重点帮扶县各项贷款余额持续增长,增速高于本行各项贷款增速,努力提升重点帮扶县存贷比水平,优先在重点帮扶县开展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着力做好金融单位定点和对口帮扶,《实施方案》要求,始终把定点和对口帮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坚持做到“四个不摘”。加大对帮扶地区脱贫后发展的金融支持,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对有劳动能力、有金融需求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及时开展金融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