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医保局积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更好保障妇女儿童医保待遇,依法保障参保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妇女儿童医保待遇。大力推动应保尽保,城乡居民妇女参保实现全面覆盖,全面落实参保人员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待遇。实行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只要在新生儿出生后的3个月内完成参保缴费,自出生之日起即可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至3月底底,宣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124.02万人,确保城乡居民妇女儿童基本医保应保尽保。
细化生育保险政策措施,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医疗保障制度的受益水平,推动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有效衔接,织牢妇女就医、生育保障“安全网”。对参保女职工及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及时兑现生育保险待遇。截止3月底,全市参加生育保险4.6万人,其中女性2.1万人;2021年度,城镇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997人次,累计报销1246.43万元;城乡居民享受生育保险待遇7031人次,累计报销1479.18万元。
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兜住妇女儿童民生底线。对纳入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和脱贫人口的女性城乡居民,按政策规定资助参保,给予医疗救助。
通讯员:刘如意、黄训蕾
【来源:曲靖珠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