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兽药质量监督抽样检验工作,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组织修订了《兽药质量监督抽样规定》,形成《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于4月15日前将修改意见建议以书面方式反馈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药政药械处。

传 真:010-59191652

电子邮箱:syjyzyxc@agri.gov.cn

信息来源: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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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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